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10月8日受理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银川路东长安路西广州路南向阳大道北。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518-85868035
邮箱:lyghbkf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B035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22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1 |
尾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银川路东长安路西广州路南向阳大道北 |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附件下载: 碱厂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