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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26-0000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1-29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信息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南路78号;电话0518-8552171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优化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和深化公开内容。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环境质量状况、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连云港生态环境”双微平台等主流渠道发布各类信息720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45条,微信公众号发稿1850篇,微博发稿334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参与或举办政风热线等在线访谈活动1次,通过图文解读、专家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多维度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答复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我局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1件结转下一年办理,其余均依法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28件,占54.9%;因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或信息不存在等原因无法提供5件;其他处理10件。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处室、单位信息公开责任,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归集、分类、发布。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排查清理,确保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布局,提升用户体验和访问便捷性。完成网站无障碍浏览功能升级,强化站内搜索能力。加强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协同联动,推动信息同源发布。同时,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促进环境数据归集与共享,提升数据开放水平。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参加并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和第三方评估,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1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1

0

0

0

0

10

(七)总计

49

1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一是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和传播效果有待提升。虽然实现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但部分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运用图表、动画、视频等直观形式进行解读的比例不高,解读内容的可读性和传播力仍需加强。二是公众参与互动的深度和广度不足。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与公众互动的机制尚不完善,针对社会热点、政策疑点的主动回应和互动交流可以更及时、深入。三是信息公开的便利性需进一步优化。网站部分栏目的分类和检索功能还可以更人性化,以便公众更快速、准确地定位所需信息。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点做好改进:

一是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在局官网推出“政策图解”专栏,对重要政策文件配套制作图文解读、短视频解读等多元化解读方式。鼓励业务处室负责人、专家参与“政策微讲堂”录制,增强解读的权威性和亲和力。二是深化互动交流,拓宽参与渠道。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留言反馈机制,明确答复时限和要求。优化民意征集平台,提高调查活动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三是门户网站改版,增强服务体验。计划在2026年完成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强化智能搜索和关联推荐功能。整合微信服务号的服务入口,逐步实现信息公开查询、常见问题解答、办事进度查询等功能。持续开展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5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