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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25-0000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报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1-24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信息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南路78号电话0518-8552171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以及中国环境报和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持续做好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61,网站访问量188.9万次。“连云港生态环境”微信粉丝量22.4万人,年内发稿1665篇,阅读量63.9万人次;“连云港生态环境”微博粉丝量2.8万,年内发稿2590篇,阅读量823.4万人次。全年在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发布信息300余篇,制作刊登专版11个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由业务处室或直属单位提出拟答复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后答复,办理程序规范、有序。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9件,其中线上申请34件,线下申请15,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答复3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撤回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推进协调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发布公开内容和政策解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保密和信息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落实上传公开生态环境领域基层信息各项工作,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合法。做好对政务公开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室和单位,及时提醒、督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三审三校”流程,加大拟发布信息的内容和保密审查力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结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测报告”“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反馈信息,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2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1

  0

  0

  0

  0

  7

(七)总计

 44

  2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0

 0

 3

 14

 3

 0

 0

 0

 3

 0

 0

 0

 6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的质量与回应群众需求仍有差距,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仍有待提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点做好改进:

一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抓好省、市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以公众关心关注为核心,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法,提升公开标准,扎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真落实省厅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和功能板块分局政务公开的指导,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涉企惠民政策措施,从社会关切的利益点、新旧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等方面进行解读,提升解读质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本领,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培训,充实政务公开人员力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过硬的本领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4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