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实验室即将到期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采购服务需求予以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处置
根据国家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有关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地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转移和处置。危废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项目单价 |
项目总价 |
1 |
实验室废物委托处置(废物代码:900-047-49) |
年产生量小于1吨 |
1年 |
0.45 |
0.45 |
备注:1、投标人的报价单价不得超过单项限价,总价不得超过总限价。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经营内容满足本项目需求;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限价:0.45万元,。
三、报价文件投递方式
接受现场、快递和在线的方式投递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于2025年12月4日前(含当日),提交响应文件。
收件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路8-1号
收件人:徐继圆 联系电话:0518-85860226
接收邮箱:lygfsz168@sina.com
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