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2025—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查看磋商采购公告,从连云港博雅物业管理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处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BY-L-20250801
标段名称: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2025—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需求: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2025—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人流、车辆进出频繁,秩序维护、卫生保洁、餐厨、水电维修等服务。对此,供应商做到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自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人员配置:注:岗位设置服务人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不低于以下表格中各工种配备。
序号 |
人员配置 |
人数 |
1 |
保安 |
3 |
2 |
保 洁 |
2 |
3 |
厨师 |
1 |
4 |
水电工(不驻场) |
1 |
合计人数: |
7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放入响应文件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请于代理公司人员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3.2条要求资料至代理公司处,现场或网络(请潜在供应商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司邮箱发送)获取磋商文件。
3.2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1、递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下午15:00:00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705会议室
递 交 方 式: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
2、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8 月26日下午15:00:00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705评标室
3、响应文件邮寄(如需)
收件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705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宋工17751860035
注:请供应商考虑快递的流转、签收时间,确保在截止时间前(2025年08月26日 14:30)收件人收到邮寄的响应文件。若因快递因素,收件人未在截止时间前收到邮寄的响应文件,而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份。
2、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地址: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518-85520020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博雅物业管理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
联系人:宋工
电话:17751860035
电子邮件:boyawuye@126.com
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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