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一、采购条件
本东海生态环境局院内白改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99128600万元,采购人为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标段编号:JSZC-320722-G2026-0002
标段名称:东海生态环境局院内白改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912.86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完成东海生态环境局院内白改黑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5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计算)。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海生态环境局院内白改黑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他见附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25日08时00分到2026年7月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到连云港港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201号瓯龙世纪城北岸公馆77-3-40)报名购买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2366512281@qq.com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7月6日15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港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201号瓯龙世纪城北岸公馆77-3-40)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驻地
联系人:王崇基
电话:182627725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港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201号瓯龙世纪城北岸公馆77-3-40
联系人:魏工
电话:19895543499
电子邮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附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标段编号:JSZC-320722-G2026-0002
标段名称:东海生态环境局院内白改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912.86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完成东海生态环境局院内白改黑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5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计算)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5年12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1日,每天上午8: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到连云港港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201号瓯龙世纪城北岸公馆77-3-40)报名购买,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2366512281@qq.com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证、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且正确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等信息。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港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201号瓯龙世纪城北岸公馆77-3-40)。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港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201号瓯龙世纪城北岸公馆77-3-4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联系连云港港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驻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连云港港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201号瓯龙世纪城北岸公馆77-3-4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崇基
电话:1826277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