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2025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窗帘采购项目采购事宜进行公开询价。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询价申请人参与询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窗帘采购
2.项目编号:LHBJ20251218
3.采购需求: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窗帘采购及相关配套安装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4.最高限价:1.8万元,超过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供货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相关规范及强制性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相应证明材料。
5. 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将视为无效。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严禁分包或转包。
(三)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密封袋封好,并在封口处加封条,封条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包名称,报价文件于2025年12月23日18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至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405办公室。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四、成交原则
采购单位在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组织评标小组,对每个采购包的报价文件分别进行评标,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询价申请人中,按照询价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分别推荐各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人,当日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中标公告。
五、合同签订、履约期限及付款方式
1.各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后,须于2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的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将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若发生违约行为,成交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违约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约定。
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成交单位须完成全部供货。
3.付款方式:采购单位在确认并验收合格后,将支付全部款项。在支付款项前,成交单位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正规发票。
六、本次询价相关联系事项
联系人:鲍路军,联系方式:0518-8521735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附件:采购清单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9日
采购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