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至4月24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连云港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5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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