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首次公告所提供的投标人数量未达到三家,故上次公告已失效,现重新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1.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2025-2026年度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及应急抢修服务
2.原公告的项目编号:LHJ20251120
3.采购单位: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4.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68号
5.服务范围:本项目涵盖2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24小时应急抢修、年度定期检验协助及其它相关服务。
电梯详细信息:
序号 |
电梯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客梯24808727 |
Schindler 3000 |
1 |
|
2 |
餐梯24808728 |
TWJ |
1 |
日常样品运输使用 |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最高限价:0.75万元,超过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1.日常维护保养
(1)保养频率: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及电梯制造厂家的技术规范执行,每月至少2次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保养内容:涵盖机房、滑轮间、井道、底坑、轿顶、轿厢、层站等所有部件,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紧固等。
(3)保养记录:每次保养完毕后,维保人员需提供详细、真实的《电梯维护保养记录单》,并经采购单位指定人员签字确认。记录单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24小时应急故障处理
(1)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应急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维保人员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60分钟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
(2)困人救援:如发生困人故障,必须优先处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救援,确保乘客安全。
(3)故障修复:一般故障应在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如需更换重要部件,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并明确修复时间。
3.定期检验协助
(1)负责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2)协助采购单位准备检验所需的技术资料。
(3)派员配合现场检验,并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电梯一次性通过定期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承担因维保不到位而导致复检所产生的费用。
4.零部件更换
(1)半包模式:维保方承担部分维修及零部件费用(通常不包含因电梯装饰、人为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坏)。
(2)配件质量: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为原厂全新正品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替代品,并提供质量证明。
5.其他服务
(1)协助采购单位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2)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驻点保障服务(可另行协商费用)。
(3)提供电梯安全使用的相关咨询和培训。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材料),以及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相应证明材料。
5.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报价将视为无效。
(二)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严禁分包或转包。
(四)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服务内容,提供详细的服务费用报价。
2.报价方式:
分项报价:分别报出日常保养费、应急服务费、零部件折扣率等。
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工具费、管理费、税费及所有不可预见费用等。
3.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密封袋封好,并在封口处加封条,封条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报价文件于2025年12月4日18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至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68号)213办公室。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五、成交原则
采购单位将在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组织评标小组,对每个投标人的报价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在确保质量和服务等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小组将按照询价响应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分别推荐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成交结果将于当日发布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上。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成交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后,须在2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的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将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若发生违约行为,成交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付款方式:按半年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且无重大服务问题后,支付该期费用。
七、违约责任
因维保方责任导致电梯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定期检验中不合格的,维保方承担全部复检费用,并赔偿采购单位相应损失。
因逾期未检定或维保不当等导致电梯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维保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采购单位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维保方有权暂停服务。
八、本次询价相关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盼丽,联系方式:0518-85503115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68号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2025年12月2日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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