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3年7月17日18时,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等保测评服务项目公开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足三家无法开标比价,故需要对此项目进行二次公开询价。
本次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等保测评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询价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等保测评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CC20230712
(三)采购需求:要求测评单位遵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等要求,对《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被测评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材料的编写和手续办理;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等保测评相关工作,并提交等保测评报告。
(四)最高限价:6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五)成果质量:对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进行测评,并形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分析报告。
(六)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概况:整体平台部署在连云港政务云电信机房,前置机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6楼机房,整体平台涵盖42个子系统,其中41个应用子系统需要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于2023年7月21日18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送达地点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北楼503)。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四、成交原则
采购单位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询价申请人中,按照询价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询价申请人报价出现一致,需进行现场二次书面报价)
五、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付款方式:测评工作全部完成并协助采购方完成所有整改工作,并取得测评结果符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标准的证明文件,一次性付完全部测评费用。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展女士,联系方式:0518-85522396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