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我局对灌云县南风污水处理厂一期改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进行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521391
 
       邮箱:lyghbs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222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排口论证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灌云县南风污水处理厂 | 一期改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 东门五图河左岸节制闸下游73米处 | 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1年2月5日 | 
 
         
       
 
       注:上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