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10]402 
        号)文件要求,连云港市赣榆县青口镇于 
        2011 
        年 
        1 
        月 
        3 
        日 
        正式提出更名申请,经连云港市环保局复查,其 
        5 
        个基本条件和 
        15 
        个建设指标均达到了考核要求,青口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正式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截至目前,赣榆县青口镇是连云港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乡镇。自 
        2010 
        年 
        5 
        月被国家环保部授予 
        “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 
        称号起, 
        青口镇严格按照《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实施规划,能够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环境整洁, 
        2009 
        年、 
        2010 
        年先后荣获市新农村建设乡镇推进奖、连云港市卫生镇、连云港市文明乡镇等荣誉,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 
        9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