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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宏洋金属(昆山)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审批
来源:
市环境保护局
| 录入:
连云港市环保局
| 日期:
2014-09-23
| 浏览
次 |
根据苏州市环保局审核意见及灌南县环保局初审意见,同意宏洋金属(昆山)有限公司
将含铜污泥35
吨
转移至灌南县同益金属有限公司
进行处理。本次转移
有效期至
2014
年12
月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