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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审批
来源:
市环境保护局
| 录入:
连云港市环保局
| 日期:
2014-08-07
| 浏览
次 |
根据灌南县环保局初审意见,同意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将含铜污泥300
吨
转移至灌南县同益金属有限公司
进行处理。本次转移
有效期至
2014
年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