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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审批
来源:
市环境保护局
| 录入:
连云港市环保局
| 日期:
2015-03-13
| 浏览
次 |
根据泰州市环保局审核意见,同意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将汽提蒸馏残渣(HW11)3000
吨
转移至泰兴市福昌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进行处理。本次转移
有效期至
2015
年6
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