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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审批
来源:
市环境保护局
| 录入:
连云港市环保局
| 日期:
2014-02-19
| 浏览
次 |
根据开发区环保局初审意见,同意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
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卤化有机溶剂10吨、废有机废液500
吨
转移至宿迁市瑞优赛福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处理。本次转移
有效期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