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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审批
来源:
市环境保护局
| 录入:
连云港市环保局
| 日期:
2014-11-13
| 浏览
次 |
根据扬州市环保局审核意见及灌南县环保局初审意见,同意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
将废有机溶剂250
吨
转移至连云港润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进行处理。本次转移
有效期至
2014
年12
月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