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推动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防控黑烟囱带来的大气污染环境,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打击“冒黑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连环发【2018】44号)要求,灌南县环保局对禁燃区内的锅炉、炉窑、土灶等通过烟囱排放废气的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冒黑烟、是否未按要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等情况。
为形成打击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灌南县环境监察局现场执法人员根据前期排查结果,联合县电视台对城区一未按要求完成燃煤锅炉改造的浴室进行查封扣押,对燃煤锅炉贴封条、对存在煤炭的多家浴室进行曝光,要求立即清理浴室内的燃煤,一旦发现使用燃煤现象一律高限处罚。
为巩固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效果,灌南县环保局对“冒黑烟”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逐一登记造册,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督促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完成时限,实现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家、销号一家,同时定期开展后督察,确保整治效果。(夏新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