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以用保禁、全面禁烧”的指导思想,围绕“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黑一块田”的“四个一”目标,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以秸秆焚烧“零火点”为目标,从5月25日起,灌南县环保局开展2018年度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灌南县环保局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严抓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2018年度秸秆禁烧执法巡查领导小组,制定县环保局2018年度秸秆禁烧执法巡查工作方案、巡查分工表、巡查日报表、12369值班表等,要求各成员认真执行,及时、准确汇报巡查情况。
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全局共分为6个巡查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党组成员任组长,督查工作实行分组分片负责制,各组长对督查范围负责,各组负责督查范围内火点、过火痕迹、秸秆抛河的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及火点信息的汇总、上报和后勤等事务。要求参加秸秆禁烧执法巡查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凡是发现缺勤、迟到、早退,或者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开展巡查的,存在玩忽职守、发现火点和过火痕迹未及时上报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加强执法巡查。动员全局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秸秆禁烧情况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重点时段夏季从2018年5月25日起至6月30日,秋季从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每天检查执法时间正常8:30-24:00,收割高峰实行24小时。节假日休息时间也不能有丝毫懈怠,实行日报制。安排执法巡查组,每天报告《县环保局2018年度秸秆禁烧现场执法巡查日报表》,无火点或者过火痕迹实行零申报。启动12个视频监控,对重点区域加强监控,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守。各检查执法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刻报告检查组负责人,检查组负责人立刻报告总负责人。要及时办理省市县下达检查要求和现场核实任务;对露天焚烧秸秆、过火痕迹(超过300m2以上)等违法行为以及县禁烧办交办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作出查处,具体立案查处工作由县环境监察局或化工园区分局按程序办理。(夏新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