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8日下午,我局召开全市环境法制工作会议,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分局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及法制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局长葛延波参会并做讲话。
会上对新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宣贯,通报了近期环境法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参会单位分别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优化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了交流发言。
葛延波指出,召开此次环境法制工作会议,是对2020年度环境法制工作的总结和反思,也是对新的一年环境法制工作的再思考。并强调:
一要深化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中不拖不推,主动担当作为,争当表率。二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环境法制工作的重点,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保信用评价等方面,各单位要严格执法程序,把规范执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三要加强学习,增强履职本领。环境法制工作者要带头学习新法法规,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业务素养与能力,创新履职尽责,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为“强富美高”新港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