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人为干扰防范与惩治工作的意见》(苏环发【2021】2号),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境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行为发生,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坚实可靠。9月17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防范人为干扰环境监测警示教育暨站点保护培训大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姚宁、局相关处室、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国省控自动监测站点所在乡镇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随后会议通报了我市今年以来发生的涉嫌人为干扰干预国省控自动监测站点的事件及相关处理情况。监测处处长展卫红就《防范人为干扰干预监测工作机制》作了业务培训,重点解读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对人为干扰干预监测情形的认定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
姚宁副局长强调:观看《杞麓湖的呐喊》,触目惊心,教训深刻,“对生态保护进行‘掺水’,给监测数据强行‘注水’,这些看似‘高明’的手段,给百姓带来了重大的灾难。各地一定要以此警示,坚决杜绝人为干扰问题发生。会议结束后,各地要立即组织召开辖区内预防人为干扰警示教育大会,要把国家、省、市对预防人为干扰的要求逐级传达到每一个相关责任人。
姚宁副局长就预防人为干扰干预监测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认清形势,杜绝干扰干预。各地要切实端正态度,杜绝把自动监测站点当做靶子来做文章,坚决摈弃“选择性治理、针对性干扰”的思想 。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切实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自觉维护环境监测数据客观公正。二是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站点保护。一方面要在“防”上下功夫,完善站点的保护措施,切实做好站点保障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查”上下功夫。各地要制定并落实监测站点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将每个站点的监督检查责任明确到人。三是严查重惩、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效应。我们对惩治人为干扰干预监测行为的态度是坚决的,对发现类似干扰干预行为的,我们要通报、约谈,按有关文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追查到底,绝不姑息,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最终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