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防治汽车尾气排放超标污染,切实提高我市在用汽车尾气排放治理能力,近日,市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启动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0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在用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
我市是继徐州试点后,全省第二家依托I/M制度支撑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对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的闭环控制,确保尾气不合格车辆治理后基本达标排放。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环保部门要把汽车尾气检测与维护制度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措施,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I/M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相关汽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I站)、汽车尾气排放超标治理维护单位(M站)违反法律法规、维修标准规范及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