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4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全市环境法制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全年环境法制工作要点,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功能板块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就工作开展中的疑问和难点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强调今后要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审慎开展法制审核等方面加强开展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葛延波副局长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强调一是对环境法制改革的认识要到位,改革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案件办理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三是今后要加大执法及法制方面的学习培训,着力打造高质量环境法制审核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