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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26-0004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6-02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工程入河排污口注销决定书的公示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工程入河排污口注销决定书的公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6-02

文件名称

入河排污口注销决定书

文件发出时间

2026年6月2日

全文

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注销决定书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电话:0518-85521719;

电子邮箱:lyghbjsc@163.com。

连云港赣榆(柘汪)紫菜初加工项目废水处理中心工程入河排污口注销申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