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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9-0062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9-07-12
文号: 连环函〔2019〕8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356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关于加强海州湾近岸海域污染治理的提案答复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356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7-12

王玉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州湾近岸海域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细致研究,结合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强调要以高质量为引领,持续改善连云港的水生态、水环境,打一场治水的攻坚战、翻身仗,真正走一条经济快速发展、生态非常良好的路子。我市相继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河长制、湾长制和断面长制领导小组,特别是通过湾长制全面推进近岸海域和入海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和湾长制工作会议,多次召开重点断面断面长会议,明确以"控源、截污、清淤、活水、绿岸"为主要任务,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市域河流国省考断面全部达标,主要河道彻底消灭劣类水,推动全市水生态得到根本性好转。

20191-6月,15条入海河流中,13个断面平均水质满足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仅有大浦河大浦闸平均水质为劣类,劣类河流较去年减少3条。2019年春季,我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与2018年春季相比明显好转,6"十三五"水质监测点位优良海水(一、二类)比例为100%,较2018年春季增加50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市将以湾长制为抓手,围绕保障生态安全、保护资源、防治污染、治理环境、修复生态等重点领域,以更有效的制度、更健全的机制、更扎实的举措,统筹海域使用、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切实改善海州湾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一是深入实施湾长制,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2017年我市获批国家首批湾长制试点城市以来,我市成立连云港市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政委和湾长,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湾长体系,共成立各级湾长办公室19个,任命各级湾长130名;编制出台《湾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湾长制工作湾长履职办法》《湾长制工作督查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压紧压实各级湾长责任。市政府出台了"2018年度湾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海洋综合管控、陆海污染防控、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六大类38项任务为抓手,系统推进海州湾海洋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强化组织落实,合力推动,重点任务完成率达到95%以上。通过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湾长制工作,在沿岸旅游景点及重点区域设置湾长公示牌73块,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湾长制工作中来。下一步,我市将优化完善分工明确、层次明晰、统筹协作的湾长制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强化湾长制工作督查机制,对照《2019年度海州湾湾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督查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现场,直击问题,推动湾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对因湾长制工作推进不力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坏或负面舆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是坚持陆海统筹,大力实施入海河流整治去年以来,全市投入各类治河资金20多亿元,有效改善了我市入海河流水质,今年1-3月份我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改善幅度位列全国第十。但大浦河、朱稽河、蔷薇河等重点入海河流水质达标形势依然严峻,目前还有3条不达标。下一步,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治河治海有效衔接,加大入海河流整治力度,确保15条入海河流水质优良比例大于26.6%,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根据已制定的重点入海河流水环境治理行动方案,借鉴大浦河整治攻坚经验,强化专项推进,专项治理。督促县区按照整治要求、任务清单、时间节点,打好入海河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专项督查,巡回督查,每周一通报,两周一会办,每月一总结,切实提升整治工作速度,力争尽快取得实效。推广通榆河水质达标治理经验,完善"一河一策"方案,建立闸坝统一调度机制,严管污染物排放,倒逼源头治理。督促落实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等水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杜绝污水直排入海。加快推进市域范围内1473项重点"两违"任务整改销号,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督促开展新沭河等入海口滩面养殖清理,坚决防止违章种植养殖反弹回潮。督促县区快速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行以及村庄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提升镇村水污染治理能力。引导鼓励农民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减少农业生产和村民生活污水排放。

三是构建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进沂沭泗流域跨省治理。2018年我市与宿迁、淮安市政府签订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合作及跨界水环境区域补偿协议》,对水资源保护及重要跨界水体,实施协同保护,联防联治。将蔷薇河小吴场、新沂河北泓姜庄水漫桥、盐河袁闸、南六塘河肖大桥、沂南河大六湖、柴米河东山大桥断面,作为上游来水的出境考核断面,同时作为我市与宿迁市、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共同实施跨界水环境区域双向补偿。与山东省临沂市、淮委沭河水利管理局开展苏鲁两地边界河流联合执法座谈讨论会,主动与临沂市对接石梁河水库上游石门头河、朱范河跨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东海县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建立石梁河水库上游污染源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机制。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和省际联席会议精神,按《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省际合作总体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沂沭泗流域跨省污染防治机制,积极参与推进实施沂沭泗河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实施环境监管联动,密切苏鲁豫皖边界地区市县联动联络关系,做好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深化跨省环境联合执法,健全完善鲁苏豫皖边界县市跨界污染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环境监测设备及应急资源共享机制等,加强区域跨界河流污染综合整治,治理我市境外入海污染源,改变我市既是洪水走廊,也是污水走廊的现状。

四是鼓励实施深海排放,有效缓解近岸海域污染压力。新沂河虽系徐州市区及宿迁市区尾水导流通道,但随着近来年上游治理力度的加大,下游新沂河(北泓)姜庄水漫桥断面水质也有明显改善。监测数据表明,新沂河(北泓)水质已从2016年的劣类(化学需氧量51.4mg/L、氨氮2.2mg/L、总磷0.4 mg/L)提升到2018年的类(化学需氧量21.9mg/L、氨氮0.6mg/L、总磷0.2mg/L),20191-5月平均水质为类,水质改善显著。新沂河(南泓)张庄断面平均水质为类,20191-4月份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类水质标准。但因灌云化工园区尾水经新沂河排入灌河口海域,若该化工园区恢复生产,对新沂河及灌河口邻近海域水质影响不容忽视。下一步,我市将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鼓励通过实施达标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减少化工园区尾水对近岸海域水质影响。

海洋是实现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最大优势、最大潜力和最大空间。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市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共同做好海州湾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工作。

在此,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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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712

人: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王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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