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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9-00819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8-26
文号: 连环党组〔2019〕3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处级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处级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效: 有效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处级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9-09

驻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环保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经研究,市生态环境局处级领导工作分工拟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唐光普同志,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兼管局机关行政工作、综合业务、信息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业务处、环境信息中心。

房维东同志,局党组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

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市宣教中心。

黄宜鹤同志,调研员,协助唐光普同志分管办公室、综合业务处、环境信息中心。

葛延波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与审计、环保政策法规、环保科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审批、排污许可管理等工作,兼任局新闻发言人。

分管财务与审计处、法规标准与科技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徐传东同志,副局长,分管水、海洋、土壤生态环境管理、自然生态保护、海洋及水环境监测等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文明建设处)、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

姚宁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境监察、沿海化工园区环境督查、环境应急、信访、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263”专项行动等工作。

临时负责市环境监察局,主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263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综禁办。

陆杰同志,局党组成员,分管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监管、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等工作。

分管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不再负责市环境监察局工作。

胡月武同志,副调研员,协助房维东同志分管人事处、机关党委、市宣教中心。

                                                           中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