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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文明建设处)



负责人 王丽杰
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主要职能

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承担全市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0518-8552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