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海州湾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外国语学校连云港校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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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苏州外国语学校连云港校区 |
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金海路北、汇金路东 |
连云港海州湾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占地125310.97平方米,建筑面积149616.9平方米。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幼儿园6轨18班、小学8轨48班、初中8轨24班,高中8轨24班,预计招生3300名。 |
1、废气 食堂餐饮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少量的实验废气经设置集气设施及排气管道,将废气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值要求。 2、废水 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校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实验室、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经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墟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后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校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校区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应由专业单位处理,实验室废液、试剂、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HW03),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相关修改单要求,规范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自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