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灌南中裕燃气有限公司灌南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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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灌南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集镇 |
灌南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
灌南中裕燃气有限公司灌南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位于灌南县新集镇,项目行业类别为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 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建设天然气管道1条,线路长度约7187m,管径DN200,设计压力4.0MPa,起点为新集镇夏庄村中俄东线灌南分输站,终点为新集镇周庄村城东供气站,该站具备门站功能,灌南县住建局视同门站进行管理,工程不建设站场,不设检查井、工作井。本工程均为临时占地103.1亩,不涉及永久占地。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扬尘采取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对开挖土方苫盖、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不得超速行驶等措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使用满足《车用柴油》(GB19147-2016)标准的柴油等措施;选用发尘量少的E6010焊条;使用经过防腐处理的管道。施工场界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清管作业排放天然气,直接排放。项目施工期车辆行驶扬尘采取路面洒水、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来减少扬尘对环境影响;挖掘作业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做到六个百分百要求,易起尘段定时洒水抑尘,管沟两侧临时堆土应铺设防尘网,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同时采取管道工程施工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植被等措施避免风起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采取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等措施;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施工场界粉尘江苏省地标《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管道安装完后试压排放的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是场地及定向钻泥浆废水、施工设备清洗及冷却废水等。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直接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泥浆废水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并加中和剂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水回用于洒水防尘;施工期机械设备冷却过程产生少量冷却废水,由于该废水污染物比较简单,主要为SS,采取沉淀处理后可直接回用或用于车辆清洗等,不外排。生活污水就近依托社会条件安排施工人员生活和宿营,利用现有居民点设施,租用当地民房,本工程施工期短,施工生活污水日排放量约1.6t/d,依托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清管试压废水排放点(终点施工场地)设置一座300m3沉淀池,试压废水经过滤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带抑尘。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密闭、隔声、消声、及时对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清管废渣主要成分为泥沙,待沉淀池使用完毕后就地填埋处置;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废弃膨润土泥浆沉淀回用,不能回用的连同沉淀污泥经pH调节为中性后,作为废物收集在泥浆坑中,经自然干化后存放于灌南县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废擦试抹布、隔油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由施工机械维修单位现场带回统一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清管废渣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利用。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表土分层开挖、分层保存、分层回填;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及时恢复,并播撒土著草种,逐步恢复生态;临时堆土区及堤防坡脚进行防尘网苫盖并播撒草籽,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的林地、草地要征得林业部门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补偿和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