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由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连云港海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00吨颜料紫23及1000吨颜料紫23中间体等8个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23日。(10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82(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518-85868116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2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年产1200吨颜料紫23及1000吨颜料紫23中间体等8个产品项目 |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内亚邦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东100米 |
连云港海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年产1200吨颜料紫23,1000吨咔唑(颜料紫23中间体,自用726.6吨),1000吨溶剂红135,1500吨1,8-二氨基萘(溶剂红135中间体,自用396吨),1200吨1,5-二氨基萘,2000吨特种异氰酸酯(其中500吨苯二甲基二异氰酸酯、1000吨萘二异氰酸酯、500吨降冰片烷二异氰酸酯),副产品332.63吨98%溴化钠,62.13吨99%氯化钠、316.6吨99%氯化铵,6456.53吨30%盐酸(自用4536吨)。项目拟新增车间3栋、仓库2栋及危废暂存场所1座,公辅工程供水系统、供热管网、空压机、罐区、循环水站(冷却塔、加压水泵)、冷冻机组,天然气热油炉两台,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及固废暂存场所等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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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废水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水、地面和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等,拟采取分质处理: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规模为
400m3
/d,生化处理规模
1200m3
/d。难降解高浓废水经“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中低浓度废水进入主体生化系统,采用“厌氧+A/O(PACT)+二沉池+混凝沉淀”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甲苯、1,1二氯乙烷、邻二氯苯、苯胺、AOX、石油类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 pH、COD、SS、氨氮、TP、盐、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大气环境:项目设7个排气筒,废气主要有各类工艺废气(粉尘、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冷凝过程不凝气,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艺废气氯苯类、苯胺类、甲醇、甲苯、1,1二氯乙烷(参照1,2二氯乙烷)、DMF、N-甲基吡咯烷酮、环己酮、臭气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溴乙烷、乙醇、溴乙烷、VOCs参照该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标准值;光气、HCl浓度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中标准,硫酸雾、颗粒物(染料尘)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光气、硫酸雾、氯化氢、颗粒物(染料尘)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需蒸汽由园区热电厂集中供热,天然气导热油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中标准,厂界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噪声:合理总平布局,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夜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 -2011)要求。 固废: 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环境风险:项目设计、管理、操作方面着手防范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的制度,采取各种措施,设立报警系统,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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