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2026年度企业名单确定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5〕174号)工作要求,我局梳理确定了《2026年度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3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lygzhyw@163.com
2.电话0518-85521378
3.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请在信封上注明“依法披露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2026年度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7日
附件:2026年度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