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继续推动我市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深入开展,我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执法事权、计划管理、现场执法、处理处置、监督执行、信息公开等六项规范内容,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改。
市、县、区环保部门通过严格对照剖析,认真自查自纠,发现当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环境执法计划管理不够超前和细化、执法事权不够明晰、现场执法能力与日益严格的环保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执法信息公开程度仍有不足等突出问题。
针对查找出来的环境执法突出问题,各级环保部门深刻反省、查找原因,有的放矢地制定了各自的整改措施。通过即知即改、标本兼治,有效促进我市环境执法更加规范效能,为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