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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监察局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检定工作
来源:
市环境保护局
| 录入:
连云港市环保局
| 日期:
2009-05-05
| 浏览
次 |
为提高自动监控数据适用性,
保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
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和现场执法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持,根据国家环保部及省环保厅有关文件要求,市环境监察局认真组织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强制检定工作。一是积极与
质监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做好现场勘察工作。二是认真制定强检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三是实行分阶段推进,首批对
12家国控废水重点源企业自动监控仪器进行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