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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百分制考核自动监控
来源:
市环境保护局
| 录入:
连云港市环保局
| 日期:
2011-06-01
| 浏览
次 |
近日,省环保厅印发了《省辖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
试行
)
》,对各省辖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该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将考核指标分为
4
大类
:
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管理情况、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第三方运营管理情况、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情况。省环保厅要求各市要对照《办法》进行自评,并于每年
12
月
25
日前上报年度自评表和相应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