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局认真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
2009
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苏环发〔
2009
〕
22
号)要求,积极强化对全市污染减排项目的执法监管。一是强力推进减排项目,及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二是认真执行国家污染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三是完善减排项目的环保台帐资料,及时收集、及时整理;四是推进减排企业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实现实时监控;五是加大督察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