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为确保2017年度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同时为实施《环境保护税法》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市环监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及早部署、认真落实。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市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县区环保局,进一步明确了稽查内容、稽查方式和相关要求。二是于6月7日至6月23日,采取局分管领导带队、业务部门主抓、抽调相关县区业务骨干交叉互查等形式,对所属8个县区环保局2017年度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稽查,重点稽查地方环保部门排污费征收过程是否规范、台账资料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协商收费”“定额收费”等问题。三是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县区下达了《排污费征收稽查处理决定书》,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确保进一步规范流程、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