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局在认真履行职能的同时,积极帮助 
        解决企业具体环保问题,实现环境执法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结合。 
       
 
        
        近年来,我市新建企业均能较好地执行环保 
        “ 
        三同时 
        ” 
        规定,做到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部分企业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资金达几千万元。市环境监察局主动上门服务,对照《连云港市工业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指导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并于近期组织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现场学习、交流,使企业环保管理、操作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更好地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运行台帐,为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