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
化工园区环境质量,突出
抓好环境安全、消除环境隐患,
我市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环保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强化对环保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定期督促检查园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从环保规划、项目引进、企业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准入、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审批制度,坚决不予审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严把环评审批关,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二是进一步推进综合整治,逐步强化硬件基础。从加强园区规划管理、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环境管理创新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排污收费政策,增强企业减排治污内生动力。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增加园区主管网泵站,确保企业污水顺利入网。三是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铁腕治污、铁面执法,建立常态检查机制,定期全面检查园区内环境隐患整治情况。持续加大环保整改力度,加强对企业和园区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控,确保园区和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行为,促进企业从环境违法向守法自律转变,不断推进企业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后督察制度,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逐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