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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75/2019-0098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11-13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环境监察局2019年第三季度双随机检查情况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环境监察局2019年第三季度双随机检查情况
时效: 有效

市环境监察局2019年第三季度双随机检查情况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1-13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的规定,连云港市环境监察局自2016年组织开展市级环境执法部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方案中明确,市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抽查本行政区5%的重点排污单位,每年度抽查至少按照1:5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一般排污单位。

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共16人,分成8组。双随机名单抽取工作在局机关党委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了30家被检查企业,包括重点排污单位5家、一般排污单位25家。

    市环境监察局按时完成了2019年第三季度所有被抽查单位执法检查工作,检查时11家企业在生产,检查发现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已交办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