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75/2020-0000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07 |
文号: | 连环发〔2020〕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环保信任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18〕5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环保信任企业申报工作。 | ||
时效: | 有效 |
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各功能版块生态环境部门,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18〕527号)精神,促进信任保护原则在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应用,实施差别化监管,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创新监管形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规范化和精准化执法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环保信任企业申报工作。请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各功能版块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省厅印发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环保企业信任保护原则,组织深入细致的梳理排查,对一些环保标杆性的企业进行动态更新,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初审,从严把关,周密组织环保信任企业年度申报工作,并将申报及初审材料于2020年1月21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局将组织对申报及初审材料统一进行联审、核定、公示。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18〕527号)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7日
(联系人:张姝姝;联系电话:85521780、18951255701;电子邮箱:zhs7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