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赣榆金东方木材堆场工程一阶段(围埝和陆域形成部分) |
连云港市赣榆区 |
连云港赣榆途顺贸易有限公司司 |
江苏鸿济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 |
赣榆金东方木材堆场工程位于赣榆港区起步工程通用泊位西北侧,北侧为赣榆8#、9#泊位堆场工程和,南侧为赣榆途顺木片堆场工程,东侧为东防波堤。 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于2012年5月23日以“苏海环〔2012〕13号文”对《赣榆金东方木材堆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核准意见。 本次验收范围为赣榆金东方木材堆场工程一阶段(围埝和陆域形成部分),其中围埝工程2012年11月30日开工,2013年3月29日完工,吹填工程2014年1月6日开工,2014年4月28日完工。 本工程实际用海面积47.3629公顷,新建围埝1472.6m,形成陆域面积47公顷。工程实际总投资6849.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6.61万元,占工程实际投资的比例为5.50%。 |
(一)生态环境 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原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与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建设现场指挥部签订了《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前期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协议书》,确定本项目的生态补偿费用为587.2万元。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建设现场指挥部负责向赣榆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等筹集资金,委托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完成编制《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前期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和《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前期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调整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和实施调整方案的生态修复计划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截至目前,本工程已累计投资318.53万元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具体生态修复项目包括离岸人工鱼礁建设、人工增殖放流、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及可视化系统建设、海州湾中国对虾等重要生物资源现状及其保护对策、工程建设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和实施方案编制等。对于尚未开展的生态修复工作,建设单位已明确了后续的生态修复计划,预计在2023-2025年完成。 (二)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均委托连云港太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后交连云港港船舶油污水接收处理中心及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将生活垃圾接收后交经过环保主管部门认可的垃圾等污染处理单位做进一步处理。 进行吹填工程时,在吹填区内通过设置倒滤层、保证溢流口位置高于吹填泥面高度等工程措施,使排水在吹填区内变得较为澄清再从溢流口排出。 (三)噪声 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未进行夜间施工作业;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周边无居民点,未发生噪声扰民情况。 (四)大气环境 施工单位编制了《连云港港赣榆港区木材堆场围填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按照方案执行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安装扬尘监测装置,对作业现场扬尘进行检测。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船舶垃圾委托连云港太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陆域生活垃圾及扫海清障打捞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本工程围埝和陆域形成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编制了《赣榆木材堆场围填工程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补充编制了本公司的应急预案体系,并报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备案。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溢油等环境污染事故。 (七)环境监测 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于本工程围埝和陆域形成之后的2015年1月和5月开展了工程周边海域的环境监测。本报告分别以2011年10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2013年3月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及2014年9月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对工程周边海域的监测成果作为施工前、施工期和施工后的环境监测数据。通过监测数据分析,本工程施工对海洋水质、海洋生态的影响较小,均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预测范围,未造成较大海洋环境影响。 (八)公众意见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工程施工期和营运区的环境影响、公众关系的其他问题;共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50份,调查对象主要为工程直接影响区域周边的公众及团体,包括了不同职业、年龄层次、文化程度的社会不同阶层,收回50份,回收率100%。 调查结果表明,参与调查的公众100%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通过走访了解,本工程在施工期未发生溢油等污染风险事件,没有公众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