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海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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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南路78号
邮编:222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东防波堤根部皮带机基础工程 |
连云港市赣榆港区东防波堤根部西侧 |
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赣榆有限公司 |
江苏鸿济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连云港晴朗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东防波堤根部皮带机基础工程位于赣榆港区东防波堤根部西侧。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9日以“连环审〔2020〕23号文”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东防波堤根部皮带机基础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核准意见。 本工程2021年6月12日开工,2022年7月2日完工。工程实际用海面积4.4735公顷,建设内容为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东防波堤0+000~1+153段向西侧拓宽24m。工程实际总投资5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55万元,目前已完成环保投资191.55万元,占工程实际投资的比例为3.65%。 |
(一)生态环境 截止验收前,建设单位现已完成的生态补偿项目包括增殖放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生态补偿效果监测与评估、方案编制,共计投资158.95万元。目前由于柘汪镇岸线整治项目调整,不再实施,后续将按照变更后的生态补偿方案予以落实。 (二)水环境 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选择在落潮露滩期间抛石筑堤施工,从而减少了施工产生的悬浮物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施工营地内设环保厕所,用于收集生活污水,环保厕所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未在施工海域排放。 (三)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尽量回收利用了建筑垃圾,未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旧料和其它杂物。工程竣工后,将建筑垃圾尽快清出了施工场地,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连云港港鑫卫生保洁有限公司处理。 (四)大气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对作业区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并在现场安装扬尘监测装置,对作业现场扬尘进行监测。施工机械采用较为清洁的燃油燃料,运输车辆加封盖,有效减弱了石料运输起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在施工区具备一定承载力后,积极组织防尘网苫盖。 (五)噪声 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噪声严格管理,工程仅在白天施工;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并通过加装消音装置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以降低噪声;施工期加强了对各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小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施工期严格管理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及时进行交通疏导,禁止车辆鸣笛,从而降低交通噪声;当运输车辆在靠近村庄等噪声敏感点时,尽量做到了不鸣笛或者减少鸣笛,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交通噪声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影响;施工现场设置了噪声监测装置,对噪声进行监测,从而有效控制场地噪声。 (六)环境监测 本工程施工前、施工期和施工后,建设单位委托国家海洋局南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连云港晴朗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站位和频次,在工程附近海域进行了施工期和施工后的生态环境监测,根据竣工验收监测结果看,工程施工对工程周边海域海洋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海洋环境造成影响将逐步恢复,环境影响可接受。 (七)环境风险防范 为了防止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风险事故,建设单位编制了《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赣榆有限公司连云港港赣榆港区东防波堤根部皮带机基础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溢油等环境污染事故。 (八)公众意见 本次公众调查对象为工程直接影响区域周边的企业和居民。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以及公众关心的其他问题。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共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50份,收回50份,回收率100%。 调查结果表明,100%被调查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通过走访调查,本工程在施工期未发生溢油等污染环境事件,没有公众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