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传 真:0518-86266397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100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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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孟曹总渠肖岭节制闸拆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孟曹总渠肖岭节制闸拆建工程审批意见3.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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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表复〔2026〕4006号 |
2026.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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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连云港时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新鲜果蔬深加工及果干罐头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若审批意见03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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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表复〔2026〕4007号 |
2026.3.20 |
3 |
关于对江苏丰筑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丰筑科技年产8万吨智能粮机装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0316(丰筑)审批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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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表复〔2026〕4008号 |
2026.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