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科莱恩丰益脂肪胺(连云港)有限公司脂肪伯胺品质提升及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518-85868035
 
       邮   箱:lyghbkf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004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批复文本 | 
 
          
          | 1 | 科莱恩丰益脂肪胺(连云港)有限公司 | 脂肪伯胺品质提升及节能改造项目 | 连环表复[2023]3号 | 2023年3月13日 | 
 | 
 
         
       
 
       
 
        
       附件下载: 表3号 关于对科莱恩丰益脂肪胺(连云港)有限公司脂肪伯胺品质提升及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