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氯化钠废盐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氯化氢管道建设项目、江苏鼎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吨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及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重新报批)、连云港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旗台作业区火车栈台装卸管线及储罐区配套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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