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榆区石桥镇人民政府黄海大道(石林公路-铁路交叉口)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柘石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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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黄海大道(石林公路-铁路交叉口)新建工程 |
赣榆区石桥镇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 |
赣榆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
黄海大道(石林公路-铁路交叉口)位于赣榆区石桥镇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其起自与石林公路交叉口处,整体呈南北走向,止于规划铁路交叉口北侧。工程全线长1840米,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道路、照明工程、排水(雨水及污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取土场、弃土场、临时混凝土搅拌站、预制场及沥青搅拌站,永久征地范围外设置有一处临时堆场(占地4750m2)用于临时表土的堆存。 |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清淤过程产生的泥浆废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降水形成地表径流等。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清淤过程产生的泥浆废水、管道闭水试验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和抑尘洒水,不外排。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路面径流。通过设置雨水收集管网、沉淀井、定期清扫路面等措施,减少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浓度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扬尘、清淤异味、沥青烟气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期严格按照《连云港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治理措施,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工地周围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土方和拆除作业采取洒水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冲洗设施;运输易产尘的材料,实行密闭化运输或加盖篷布;工程不设置沥青搅拌站,施工过程通过合理安排沥青施工时间,摊铺作业区域设置临时围挡或遮挡设施,减少烟气扩散。强化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设备运行稳定,减少坑塘底泥清淤过程中恶臭气体的产生。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或新能源机械,定期维修和养护机械设备。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通过加强路面维护及清扫,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并做好日常养护,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汽车尾气的影响。 3.噪声 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置硬质围挡和在靠近声环境敏感点一侧设置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临时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加强通车后的道路养护工作,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住宅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实现运营期声环境质量达标。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变压器、土方和淤泥、表土、污泥、废油等。工程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收集桶和施工废物收集点,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部分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置,严禁乱丢乱弃;拆迁过程产生的变压器委托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拆除、运输及处置;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渣土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 5.生态环境 开工前对施工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优先选用本地物种。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在施工区与周边自然生境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缓冲带,减少施工干扰扩散。做好土石工程平衡,减少土方和泥土的裸露时间。严格控制临时用地面积,禁止随意超标占地。施工结束后,清除地面上的建筑垃圾、土方等,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 6.环境风险 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一般交通事故引发的燃油泄漏、车辆碰撞引起火灾产生的次生污染物等造成大气污染。工程运营期设置限速标志、减速带及智能监控系统,降低交通事故概率,加强道路管理,严格限制超载、超速行为,并禁止运输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危化品。 |
柘石线项目 |
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 |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柘石线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东起沈海高速柘汪互通出口处T形交叉口,西至X202赣柘线。工程全线长度2.405千米,路线总体为东-西走向。公路等级为二级,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80千米/小时,路基宽13.5米,路面宽12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桥梁(1座,中桥,长35米)、涵洞(10道)和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绿化等。工程计划投资8707万元,环保投资223万元,建设工期8个月。 |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民房现有化粪池收集后通过现有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当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道路清扫、建筑施工等,不外排。陆域施工产生的工程泥浆采用泥浆沉淀池收集并自然干化,不会进入水体。本工程运营期不设服务区、加油站,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桥面径流,正常情况下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尾气和清淤臭气。施工期严格按照《连云港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治理措施,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定期对便道、施工面进行养护,对裸露地面定时洒水,对裸露地面和露天堆放物料采取遮盖防风措施;工程不设置沥青、沥青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全部使用外购的商品沥青和沥青混凝土,尽量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进行摊铺作业,并优化作业条件、提高施工效率,减轻沥青烟气的影响。工程使用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的工程机械和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燃料,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尽量选择扩散条件好的时期开展清淤作业,必要时投洒除臭剂或进行覆盖,可以有效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行驶过程产生的尾气,通过在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的绿化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通行等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工程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优化施工场地布局,施工过程中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在运营期,建设单位优先采用低噪声路面工艺和降噪沥青材料并定期进行路面养护,在道路两侧设置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的绿化体系,减弱噪声传播,同时,道路边界线外40 m范围内不宜规划或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从源头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拆除垃圾(废塑料、废钢铁、废混凝土)、工程泥浆、废油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挖方优先用于回填;拆除垃圾中的废塑料、废钢铁等由资源回收单位收购后再生利用;钻孔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与沟塘、管涵清淤产生的淤泥通过泥浆沉淀池干化后与弃土、废混凝土等无利用价值的其他拆除垃圾一并运送至指定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废油泥妥善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5.生态环境 严格划定施工占地范围,在边界处设置隔离围挡,严禁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越界造成生态破坏。需要临时开挖的施工区域,在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恢复,不可改变原生境的生态系统结构。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沿线的临时设施,根据设计文件实施绿化工程。施工用砂、石、土等散料应在陆域集中堆存并采取围挡、截水沟、遮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入河。工程建成后,沿线公路、路基边坡、坡脚、边沟外用地范围内均植草绿化,两侧建成两条林带。 6.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车辆发生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油品泄漏。在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志、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在跨越龙北干渠等重要水体的路段采用封闭式排水和事故排水收集处理系统,用于截留运营期桥面径流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泄漏的危险物质和事故废水(设置1座70立方米的事故池);建成后运营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与当地环境风险应急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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