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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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 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 连环表复[2022] 6005号  6005新陆桥环评批复.pdf
 
 | 202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