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24日—2026年7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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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100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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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扶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萤石球、30万吨陶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扶德环保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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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表复〔2026〕4019号 |
2026.6.17 |
2 |
关于对江苏彬祥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铌钽电子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彬祥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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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表复〔2026〕4020号 |
2026.6.17 |
3 |
关于对连云港一匠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一匠锋塑料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匠锋塑料制品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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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表复〔2026〕4021号 |
2026.6.17 |
4 |
关于对连云港豪亿包装有限公司豪亿包装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重新报批)豪亿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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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表复〔2026〕4022号 |
2026.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