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传  真:0518-86266397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100
 
        
         
          
          |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对江苏苏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小榨花生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苏胜粮油.doc
 
 | 连环表复[2024]4082 | 2024.12.31 | 
 
          
          | 2 | 关于对连云港金源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动物油脂、5000吨饲料级肉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金源油脂审批意见.doc
 
 | 连环表复[2025]4001 | 2024.1.2 | 
 
          
          | 3 | 关于对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连云港市赣榆区朱稽付河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连云港市赣榆区朱稽付河治理工程项目审批意见.doc
 
 | 连环表复[2025]4002 | 2025.1.7 | 
 
          
          | 4 | 关于对连云港赣榆东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东榆3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榆3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1.3.docx
 
 | 连环表复[2025]4003 | 202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