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正在开展《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1
、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单位: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评价单位: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1905
号)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原灌云县工业经济区)于
2006
年
4
月
15
日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原先的灌云县工业经济区更名为江
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07
年
2
月取得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苏环管
[2007]41
号)。经过多年的建设,开发区经济实力和区域环境均发生了深刻变化。本次回顾性评价范围以环评报告书已批复区域为主,总面积约为
3.38
平方公里(东至
236
省道,西至宁连高速公路,北至
204
国道,南至张洪河),并涉及开发区周边的敏感目标,重点关注开发区在开发过程中区域大气、水(含地下水)、声、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的变化情况。同时考虑实际开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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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目的及内容
通过回顾性评价,了解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批复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开发区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开发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经济建设与项目引进所带来的矛盾,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按照
“
环保优先
”
、
“
不欠旧帐、多还老帐
”
的原则,通过调整、改进、完善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促进开发区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调查分析、开发区区域总体规划及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回顾性评价、开发区区域污染源回顾性评价、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的回顾性评价、开发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开发区环境质量回顾性评价、开发区存在环境问题解决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公众参与等。
3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经济开发区工作,欢迎您针对临港产业园环境现状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4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承担本次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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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提交书面意见。
5
、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杨局长
联系电话:
0518-88784422
联系地址: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
8
号,邮编
222001
联系人:杨帅
联系电话:
0518-85521406
电子邮件:
yangsh31@126.com
,
传真:
0518-85521407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
2012.7.17